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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雷电话不防雷 厂家赔七万

2000-06-18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朱海

去年六月十一日,年仅二十四岁的江西省遂川县青年高远详,在其务工的江西省万安县桂江乡魏山砖厂办公室给朋友打电话,当时正下着雷阵雨。一阵雷电闪过后,正在通话的高远详突然倒在了地上,当场死亡。经检查,高远详右耳根部有明显雷击焦痕。据此,法医认定高远详系感应雷电击打致使心脏骤停而死。

魏山砖厂办公室内这部注有“防雷”标志的电话机,是由万安县电信局提供安装的,广东省惠州市某电讯工业有限公司生产。高远详的父母向电话机的销售者、生产者提出了索赔要求。万安县电信局主动补偿了九千八百元,但电话机的生产厂家却拒绝赔偿。无奈,高远详的父母只好将其推上法庭。后经法院调解,惠州市某电讯工业有限公司补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费七万元。

(《中国消费者报》二○○○·六·十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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